2017年1月17日,迎着凛冽的寒风,沐浴着清晨的阳光,青岛大学附属中学2016级11班的同学们集结在石老人海水浴场,开启了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第一站——“洁之队”捡拾垃圾公益活动。
此刻的天空流云飞鸥,海面波澜不兴,远山苍松翠柏,近岸红瓦绿树。同学们热情高涨,纷纷拿出备好的垃圾袋、手套和工具,精神抖擞地开始了沙滩环保活动。沙滩上、绿化带旁,闪动着一个个蓝色的身影,格外瞩目。

同学们用了一个小时的时间清理了近千米的沙滩以及沿岸的灌木丛。寒风吹拂着细沙,打在脸上,落在身上,但同学们浑然不觉,忘记了寒冷,甚至忘记了抬头看一眼那美丽的海边风景,一心只顾着埋头找寻垃圾,用手抠、用工具捡,就连隐藏在沙子下面的一个小酒瓶盖、一个小烟头,都无一例外地落入了同学们的垃圾袋中。只要是同学们走过的地方,废弃的饮料瓶没有了,碎纸屑和烟头也不见了,到处都变得更整洁了。
长长的海岸沙滩就像是一条黄金项链,镶嵌在美丽岛城的海边,为岛城增添了一抹迷人色彩,也成为人们节假日休闲、娱乐不可缺少的好去处。作为从小在海边长大的青岛人,同学们都认为爱护海滩、清洁海滩是每个青岛人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,大家都应该为美化我们的家园出一把力。保持沙滩的洁净、美丽,就要对乱丢垃圾的不文明现象说“不”,更要伸伸手、弯弯腰,把丢下的“素质”捡起来。同学们都纷纷表示以后更要积极参加“洁之队”的活动,将公益的火种传播到底。
“洁之队”活动之后,同学们又来到了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参观学习。作为未成年人,普及法律知识、增强法律意识、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一直是老师和家长们关心的焦点问题。今天的中院之行,正是给同学们上了一堂生动形象的法制教育课。
立案大厅的墙壁上高悬着“公正、廉洁、为民”几个烫金大字,同学们一下子感受到了法院的庄严和肃穆。提交到法院审理的所有案件,都必须先在立案厅立案。
在候审厅,和蔼可亲的少审庭高法官给我们介绍了本次参观学习的主要内容。听了介绍,同学们都对后面的参观、学习充满了期待,当然,也有一些兴奋。
在对资源环保行政案件合议庭进行了简单浏览之后,同学们跟随高法官来到了“圆桌审判”法庭。这个法庭主要用于审判部分情节比较轻微的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。法官、公诉人员、律师和被告都可以围坐在圆桌旁,家长也能陪伴在未成年被告身边,从而减轻未成年在受审时的恐惧和抵触心理。“教育、感化、挽救”是对未成年被告审判的原则,给予未成年被告“关爱”和“希望”,能让他们重新获得“回归”的力量。在我们的意识里,法院是庄严的、冰冷的,没想到竟然还有这样温情的一面。

随后,同学们来到了少年审判庭。少年审判庭主要用于审判与未成年人有关的刑事案件,既包括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,也包括被害人是未成年人的案件。这个审判庭跟我们在电视里看到的刑事审判庭是一样的。
最后,是同学们本次参观学习的重头戏,高由法官讲解与未成年有关的伤害及犯罪以及如何进行自我保护。“身有伤、贻亲忧,德有伤、贻亲羞”,高法官通过一个个真实的案例,为我们生动地解读了这句古训的深刻含义。
树立正确的道德观,确立法律观念,尊重规则,尊重权利的重要性不言而喻。高法官通过与同学的现场演示,使我们知道了很多刑事案件,竟是因同学之间的小矛盾、小摩擦引起的。如果时光可以倒流,如果双方都能稍微控制一下,不那么逞能、冲动,很多伤害可能就不会发生了。只可惜,“时光无法倒流,法律无法抗衡”。
“平安成长比成功更重要”。我们要时刻警惕不法侵害,远离不法侵害。即使遇到不法侵害,也不要慌张,要用智慧保护自己,机智勇敢地与侵害行为作斗争,更要学会寻求大人的帮助,学会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。
在聆听了高法官的精彩讲解之后,同学们更加认识和理解了社会生活的复杂性,更懂得了生命的价值,也增强了自我保护的意识、勇气和信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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